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关于海关缉私警察体检要求(报考海关公务员“海关业务”是怎样的一个职位?)相关的问题,今天,23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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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缉私警察体检要求
需要符合人民警察录用和授衔条件、体检标准以及政审要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2010-10-15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脐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疲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 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 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 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沙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莎,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喧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报考海关公务员“海关业务”是怎样的一个职位?
报考海关公务员“海关业务”这个职位,其实就是窗口服务,处理申报各类手续表格等等业务的。
我们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在荔湾区,但是我们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距离更近,办事更方便,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海关
近日,广州海关在广州市中心五区(即海珠区、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实施海关业务窗口“一窗通办”工作模式,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海关业务!
这不,已经有企业率先享受到了福利~
9月2日上午,广州海关驻市政服务中心窗口成功受理并办结首票“通办”模式企业注册登记业务。
“没想到这么方便,我本打算来咨询一下,没想意外地一次性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信息变更业务办成了!不用再跑一次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了。”广州艾法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书琴十分开心。
该新模式运行15天来,有8家企业就近自主选择海关业务窗口,办理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
那么,中心城区海关业务窗口“一窗通办”工作模式具体是怎样的?继续跟着小编进入提问解答环节~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中心城区海关业务窗口“一窗通办”指的是什么呢?
答:在全面推广网上办理的前提下,优化中心城区海关业务窗口办理模式,在 天河、海珠、 荔湾 、越秀任一海关(天河海关负责天河区、白云区企业相关业务办理) 窗口实行无差别“通办”,以上海关业务窗口对广州市中心城区企业提出的业务申请均会予以受理。
Q
目前有哪些业务实行“通办”?
答:海关行政审批、企业资质管理业务。
Q
广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具体指哪些?
答:即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在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荔湾区、海珠区。
Q
之前已经由天河海关归口统一办理的事项呢?
答:现按照业务职能管理要求由天河海关归口统一办理的原产地签证管理、减免税审核管理、驻穗领馆公自用物品管理等30项政务服务事项沿用现有模式集中在广州海关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向上滑动了解)
在天河海关集中办理的30项业务:
1.广东外交人员免税商店监管业务
2.外国、港澳台驻穗常驻机构公自用物品进出境
3.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物品及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进境
4.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自用车辆进境
5.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
6.外国、港澳台地区驻穗常驻机构备案和注销
7.外国驻广州领事馆进出境公自用物品核准、外交邮袋封志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备案及管理、外交车辆监管
8.外国驻广州领馆、领馆人员备案及变更
9.广州关区的外国专家、高层次人才的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
10.原产地证书签发
11.原产地企业备案
12.减免税审核确认
13.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
14.办理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企业备案、变更、注销手续
15.办理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备案、变更、注销手续
16.办理承运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车辆换本手续
17.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企业备案手续
18.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企业变更手续
19.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企业注销手续
20.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备案手续
21.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变更手续
22.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注销手续
23.办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换本手续
24.办理国际航行船舶企业备案手续
25.办理国际航行船舶企业变更手续
26.办理国际航行船舶企业注销手续
27.办理国际航行船舶备案手续
28.办理国际航行船舶变更手续
29.办理国际航行船舶注销手续
30.办理国际航行船舶换本手续

南京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
南京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如下: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黑龙江2022录取分数线男生449分,女生522分。
1、在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南京警察学院排名全国第553名。
2、在2022年金平果本科院校竞争力排名中,南京警察学院排名全国第464名。
3、在2022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南京警察学院排名全国第836名。
南京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本科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1949年5月新生的南京市立农业职业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1年。202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南京警察学院。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占地总面积1346亩,建筑面积23.58万㎡,设有仙林、花园路、安德门3个校区,其主校区位于南京栖霞区仙林大学城。
学院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数据警务技术、警犬技术等10个公安本科专业,面向海关缉私、民航空警、长航公安等3个警种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其中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
南京警察学院录取原则:
1、我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
3、我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院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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